
1853 年,赫尔曼·梅尔维尔三十四岁。
三年前他出过《白鲸》,卖得不好,评论界说他写疯了。他又写了《皮埃尔》,那本书被骂得更狠。他父亲留给他的是债务,不是遗产。他住在马萨诸塞州乡下的农舍里,一边种地,一边给杂志写短篇换稿费,同时还在跟出版商谈一笔关于自己海上经历的再版书——那本书后来也没谈成。
这一年 11 月和 12 月,纽约的《普特南月刊》分两期刊出一篇没有署名的小说,题目叫《抄写员巴托比》。1856 年,它被收进短篇集《广场故事》,那本书在美国只卖了几百本。
梅尔维尔 1891 年去世时,讣告里称他“因《泰皮》和《奥穆》为读者所熟悉的作家”——那是他早年两本南太平洋游记。《白鲸》没人提了,《巴托比》也没人提。
三十年后,20 世纪 20 年代,文学界的“梅尔维尔复兴”开始,人们重新翻出他。到了 21 世纪,这篇东西成了全世界被讨论得最多的美国短篇小说之一,被译成几十种语言,被德勒兹、齐泽克、阿甘本反复引用。
而在中文世界里,光是 2026 年一年,它就出了三个译本。
一、这本书里到底发生了什么
《巴托比》的情节薄到几乎不像情节。
故事地点是纽约华尔街附近一间律师事务所。叙述者是这家事务所的老板,一个中年律师,自述一辈子“安安稳稳,波澜不惊”。事务所里雇着两个人:一个叫火鸡,六十来岁,英国口音,身兼抄写员和跑腿,据说每天下午三点以后写字就不听使唤了;另一个叫钳子,二十五岁左右,脾气躁,有点野心,上午精神不济,下午才像样。这两人是配角,他们的作用主要是衬托。
然后巴托比来了。他应聘做一个抄写员——纯抄写,不干别的。第一天他抄得又快又准,老板很满意。第二天,老板让他核对一份抄件,喊了一声,巴托比从他那个屏风后面的位子回答:
I would prefer not to.
“我宁愿不做”。
老板以为自己听错了。他走过去,又问一遍。巴托比说,我宁愿不做。语气平静、温和、有礼貌,也没有任何解释。
这就是全篇的机关。他不是抗议,不是罢工,不是谈判,也不是拒绝回答——他回答了,答得很清楚,答完之后就站在那儿看着你。老板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。他没有违反任何规矩:核对不是他的职责范围。老板自己心里也承认这一点。
之后这个句式开始扩散。
让他写信封,他说我宁愿不做。让他去邮局,我宁愿不做。让他帮忙跑个腿,我宁愿不做。后来他连抄写都说我宁愿不做。再后来,老板在同一天早上发现他没有照惯例把门上的钥匙交出来——他住在事务所里了。他夜里也在那儿,白天也在那儿,多数时候站在窗边,望着对面那堵墙。
老板本来已经决定开除他,还给了一笔钱、一个星期的宽限。巴托比没有走。他也没被赶走。这里有一段写得极妙,是这个律师的自述:
我原来满肚子怒火。但后来一想,这个不幸的人已经对我宣判了自己——既没有被捕,也没有遭受辱骂,更没有被人抛弃——他只是沉默地待在墙里,像一个被某种无可救药的原罪所折磨的人。
这个老板后来做的事很怪:他居然跑了。
他嫌自己的办公室变得“不好受”,干脆把事务所搬了。走了以后,巴托比还占着原来那间房间。新来的租客把他告了。他被送进监狱,关进了曼哈顿的看守所——那地方当时有个绰号叫“坟场”(The Tombs),因为建筑外形照着一座埃及陵墓修的。老板去看他一次,给他付了照料费,巴托比说“我知道你是好人”。老板第二次去,发现他侧卧在院子里,脸朝着墙根,手里攥着点什么。
然后他死了。最后一句话写得像官样文章,几乎不带感情:
消息来得很快——跟我预料的一模一样。报纸上有一小段报道,说他因为拒绝进食,饿死在监狱里。
二、这句话为什么危险
中文里“我宁愿不做”这个译法其实已经挺好了,但它还是丢掉了一层东西。
德勒兹专门写过一篇,叫《巴托比,或句式》。他说这句话的关键不在内容,在句法:它既不是肯定,也不是否定。巴托比不说“我不”,也不说“我要”,他说“我宁愿”。这个“prefer”立在那儿,背后什么都不接——既没有一个偏好对象,也不给你追问的抓手。
你可以试着把它翻成中文的几种说法,体会一下差别。
“我不做”——太硬了,那是罢工。
“我不想做”——太软了,那是撒娇,可以商量。
“我宁愿不做”——这是在表达一种偏好,人在表达偏好时是可以被说服的,只要给出更好的选项。
“我还是不做吧”——客气,但退让了,因为有商量余地。
巴托比的原话比这些都要紧。他不是在退让,也不是在主张。他给出了一个偏好,同时把偏好的对象抽掉了。你没法跟他谈判,因为他没提要求;你没法跟他讲道理,因为他没说不该做的理由;你没法生气到真的动手,因为他从头到尾是礼貌的,甚至是柔顺的。
德勒兹的结论接近这个意思:这句话是一道边界,它悬在肯定和否定之间,把语言本身卡住了。它不构成命题,所以任何逻辑都无法处理它。
中文版的处理也能看出难处。今天通行的译法有“我宁愿不”“我宁愿不做”“我不愿意”几种。不同译本都会加注解释,因为想用一句汉语把“既非肯定也非否定”同时留住,几乎办不到。汉语的语气系统里,“宁愿”天然带一种表态的姿态,而英语的 I would prefer not to 里那层“我本可以,只是我选择不”的模糊,一闪就没了。
这大概是这本书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:它读起来像是一句拒绝的话,实际上它是一个把拒绝本身悬置起来的句子。它不是对抗,所以你对它没法还手。
三、那么他为什么不做
这是所有书评都要面对的问题,也是这本书真的难的地方。
最常见的处理方式,是把他读成“反抗”。一个打工人不想再复印了,于是说“我宁愿不”。这种读法很好用,2026 年这本书在国内的三个译本,宣传口径里都能看到类似的说法:当代打工人的嘴替、躺平先声、社畜精神图腾。这些说法不算错,但它们是后来的人贴上去的。
原文比这冷得多。
巴托比并不是一个有政治立场的人。他没有同伴,没有诉求,没加入任何组织,甚至没有试图说服任何人跟着他做。他既不给理由,也不讲条件;他不控诉,他不申诉,他连“这不公平”都没说过。他只是逐渐地不再做任何事,最后连吃都不吃。
更关键的一点是,他曾经做得很好。第一天他抄得又快又准,那种“人形复印机”式的勤奋是真实存在过的。他不是一开始就不干,他是干到了某一个点之后停住了。书里没有一个明确的转折时刻——这就是梅尔维尔厉害的地方,你找不到那天发生了什么,因为没有发生什么。某一天他说了那句话,就再没回到原来的轨道。
1978 年有学者在《ELH》(一份英语文学研究期刊)上发过一篇论文,逐条比对巴托比的行为和抑郁症的临床描述,认为他符合典型症状:静坐、厌食、回避、情感迟钝、对一切丧失兴趣,直至自毁。这个诊断放在文本上确实很贴合,但它也只解释了症状,解释不了为什么。
还有一些研究指向他的前史——那要到最后才揭晓。老板搬走之后,听说巴托比早年在华盛顿一个“死信办公室”做过职员。那个地方负责处理投递不出去的信:收信人死了、搬走了、查无此人。那些信被拆开、登记、然后烧掉。有的信里可能装着戒指,有的装着给家人的钱,有的装着再也无法被读到的好消息。
这一段在全篇最后,只有一句话,作者也没有多做解释。但它是全书的引信:一个人如果常年做的事是把别人永远收不到的心意烧掉,他后来对“做”这件事失去信念,好像也就不奇怪了。
巴托比不是被某一件事激怒的。他是被一整套“合理”耗空的——那些信被退回是合理的,那些抄件被归档是合理的,那些抄写员每天早上准点上班是合理的。合理的东西一多,人就没了。
四、有意思的是,那个律师也病了
叙述者本身是个被低估的角色。
他自述“平稳、不冒险、不激烈”,是个体面人。他一开始对巴托比是施恩的,后来是愤怒的,再后来变成一种奇怪的怜悯,最后干脆逃了——搬家、换办公室、不再见面。整个过程里,他没有对巴托比说过一句重话,也没有真正帮上什么忙。他是个非常典型的好人:会同情,会掏钱,会来探监,但绝不允许自己的秩序被打乱。
有一段他自陈得特别诚实:
起初,我怜悯他的时候,是一种真诚的悲伤;可是,当这种悲伤在我心里慢慢变成一种恐惧时,我便想方设法地摆脱他。
还有一段是:
我感到一种近似迷信的恐惧,怕他会把事务所里所有人都带坏。
一个老板最怕的不是员工不干活,是员工不干活而别人看见了。他的恐惧不是出于利益,是出于秩序会被传染。所以他的处理方式不是解决,是隔离,是搬走。有一派研究者(如精神分析师克里斯托弗·博拉斯)认为,这个短篇的重心其实在律师身上,巴托比更像是他的一块心理投影——他自己一生顺从,把“我宁愿不”的欲望投到一个不能开口的人身上,看着它慢慢死掉。这个读法有点过头,但它抓住了一个真的东西:这个故事里的两个人,一个从没反抗过,一个反抗了却不说话,他们其实是同一种处境的两种结局。
五、这书被读窄了,也被读累了
2026 年中国出了三个译本,这是件值得注意的事。
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了孙冬译的一个,属“九读”系列,4 月;湖南文艺出版社出了刘志刚译的插图典藏版,属“方外”,也是 4 月;果麦这本由远子翻译,云南人民出版社 9 月出版。120 页,精装,正文没有分章——因为梅尔维尔本来就没分章,一气呵成。
三个译本同一年出,说明市场判断这篇东西能卖。但市场怎么判断,往往也决定了读者拿到的解释框架。这本书现在被营销成“打工人的精神图腾”,书封和宣传语里能看到韩炳哲《倦怠社会》的影子——说他早就预言了内卷、功绩社会、无法停下的人。这些说法我理解,它们让这本书变得好卖,也让读者更容易共鸣。
不过我读下来,觉得巴托比和韩炳哲说的那种“倦怠”不太一样。韩炳哲讲的倦怠,是一个过度积极、不断自我剥削的人终于耗尽了。巴托比不是自我剥削型——他不加班,不内卷,他没有“再多干一点就好了”的幻觉。他不是过度积极,他是从一开始就没有那种积极的动力:他只是被安排了,就照着做,直到某一天,做这件事的力气和理由一起消失了。
把他说成“躺平祖师爷”也有点勉强。躺平是一种策略,讲的是“我不参与这个游戏,我降低消耗,换取我的自由时间”。巴托比没有自由时间,他连离开那间办公室都没有做到;他最后的归宿是监狱,不是某个小城的低物欲生活。他不计算,他不谋划,他也没活得更好。他只是停住了,然后留在停住的地方,一直到身体也停住。
他更像一个系统处理不了的残留物:所有流程都在运转,所有表格都填好了,就有一个格子里的人突然不再产生可以归档的输出。系统不知道怎么删除他,只好像处理死信一样,把他挪到“坟场”里去。
另外还有一个角度值得一提:抄写员这个职业本身是短命的。19 世纪中叶,纽约的写字间里挤满了这样的年轻男人,从早到晚誊抄法律文件。他们被称为“写字机”。后来打字机进来了,女人进来了,抄写员的价钱跌了,位置没了,再后来复印机来了,连抄写这个动作也只剩一个按键。巴托比的处境不是某个时代的意外,是这份工作从头到尾的样子:人是被当作工具的,而这工具还一直被告知自己是“有前途的”——书里那个钳子就是这种幻觉的样本,他自认为有前途,实际上跟巴托比同一间屋子。
所以这本书真正冷的地方在这儿:它不是要你去学巴托比。它是让你看见,巴托比的沉默里没有出路,只有那个“我宁愿不”的句子本身还亮着,像一根还没烧完的引线。
六、要读的话,可以留意这几处
正文只有 120 页,通勤一两个小时就能过一遍,但有几处值得慢一点。
一是火鸡和钳子这两个人。头几章他们很活跃,各有各的毛病,老板对他们还有点怨气;到了后面,这两个人几乎消失了。这个消失不是作者忘了,是故事的重心收拢到“墙”和“窗”上去了。你如果意识到他们是什么时候不再出现的,会有点凉。
二是那堵墙。巴托比从头到尾都在看窗外,窗外是“一堵死墙”——一堵砖墙,什么也没有。全篇反复出现这个意象。老板第一次问他为什么不做事的时候,他也在看墙。
三是老板的每一次退让。他不是坏人,他甚至比大多数老板好,但每一次他都选择“迁就”而不是“追问”。你可以数一数他一共退让了几次,退到哪里为止。这个计数比任何评论都说明问题。
四是最后那句“啊,巴托比!啊,人性!”。这是全篇唯一一次,老板喊出了一句带感叹号的、近乎失态的话。他喊的时候,巴托比已经不在了。
至于译本怎么选:果麦这版是远子译的。远子本人写小说(《十七个远方》《夜晚属于恋人》《白日漫游》),也译过库切和斯坦纳,语感偏冷、偏静,处理这种句式是合适的。这个版本还收了译后记《巴托比,或沉默》和附录《致霍桑》——那封 1851 年梅尔维尔写给霍桑的信,里面有一句“我彻底属于真理,或者说,真理属于我”,是理解梅尔维尔为什么会写出巴托比的旁证。如果只是想知道这个故事,随便哪个译本都行;如果是想读那个“prefer”到底怎么在汉语里立住,几个译本对着看更有意思。
最后回到开头那个场景:1853 年冬天,一个三十五岁不到、家里背着债、刚被骂完的作家,在农场边上写了一个什么都不肯做的抄写员。他自己后来越写越少,最后去纽约海关做了十九年的检查员,四十多岁时彻底停止了写作——不是不想写,是没人要看,也没力气再写。
巴托比不是他凭空造的。巴托比可能就是他自己在稿纸上的一句提前的托词。
本文来自作者欣文学原创投稿,不代表欣文网任何立场,投稿原创内容是作者的心血请尊重其版权,如有侵权必追究其法律责任。如需转载请与原作者联系,转载并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xinenw.com/56944.html